Languages
關於台企會
台企會簡介
宗旨與組織架構
創會會長簡介
平台組織團隊
台灣產經平台
商務合作平台
國際商貿平台
企業培訓平台
品牌育成平台
員工照顧平台
社會公益平台
私人董事會
台企創投平台
台企社團聯盟
最新消息
商機交流
優質服務推薦
精選商品推薦
企業資源
台企會服務項目
企業經紀人團隊
活動花絮
聯絡我們
Languages
加入會員
會員服務使用條款
● 台企會會員條款 Ver. 2021/6/1版 為推行暉捷國際顧問有限公司/台灣企業領袖交流會(以下簡稱「台企會」)會員相關福利,會員請於入會前,詳細閱讀以下條款。另外,由於條款隨時可能變更,為保障會員的權益,敬請定期於台企會官方網站(www.tblc2015.tw)查閱。 第一條、 設立目的 台企會之設立,目的在於促進台灣企業商機合作與策略結盟,並整合台企會台灣產經、商務合作、企業培訓、社會公益等平台資源,以共創共榮。 第二條、 會員資格 一、 年滿二十歲以上,經營或服務於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之自然人。 二、 會員於台企會網站填寫會員申請表後,台企會保留審核入會通過與否的權利。 三、 會員資格自填寫會員申請表且同意本條款後,經台企會審核通過日起算。 第三條、 會員種類 一、 家族會友:享有台企會會員基本權益。 二、 企業會友:享有台企會會員基本權益及特別權益(A)。 三、 尊榮會友:享有台企會會員基本權益及特別權益(B)。 第四條、 收費標準 一、 加入台企會會員之收費標準如下:(新台幣)(含稅) 收費標準: 家族會友 年費 2,000元 企業會友 年費 12,000元 尊榮會友 年費 36,000元 二、 入會時需繳納入會費1,000元及當年年費,第二年起應逐年繳納年費,次年度無續繳年費者,再次入會時需重新繳交入會費及年費。 三、 家族會友於當年度升等企業會友,除應補差額10,000元外,另須加計家族會友到期後使用期間會費(按200元/月計收,不足月部分按月計算);家族會友於當年度升等尊榮會友,除應補差額34,000元外,另須加計家族會友到期後使用期間會費(按200元/月計收,不足月部分按月計算);企業會友於當年度升等尊榮會友,除應補差額24,000元外,另須加計企業會友到期後使用期間會費(按1,000元/月計收,不足月部分按月計算)。 四、 會員繳費後不得以放棄或未參加任一會員權益為由,要求退還會費。 五、 年費及各項權益之收費標準,可能依會員人數增加而調整,台企會得重新議定並公告之。 六、 發票開立單位為暉捷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第五條、 會員權益 一、 基本權益: (一) 台企會特定活動費用優惠價。 (二) 台企會特定活動優先參加權。 (三) 台企會指定廠商產品優惠價。 (四) 免費參加年度四次『台企會優選系列講座』(須配合年度規劃之時段)。 二、 特別權益(A): (一) 年度內得加入商務合作平台/全球商貿平台/企業培訓平台/員工照顧平台/品牌育成平台/社團聯盟社長/台企創投平台等組織會員資格。 (二) 享有邀請二位來賓(非會友)參加台企會例會與特定活動等優惠價格。 三、 特別權益(B): (一) 享有企業會友各項權益。 (二) 免費參加年度『私人董事會』。 (三) 免費參加年度台企會例會與特定活動。 (四) 特殊或高規活動優先參加權。 (五) 享有獨家與台企會共同舉辦講座/課程或特定活動乙次(須配合台企會年度活動規劃之時間)。 第六條、 廣告免責聲明 (一) 經由台企會網站或各項活動、媒介(以下簡稱為「台企會通路」)刊登的任何活動、廣告、廠商、商品或服務等資訊(以下簡稱為「資訊」),台企會不進行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不侵權或合法性,亦不給予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 (二) 對於直接或間接透過台企會通路進行或完成之交易,所有交易或締約過程均由會員自行進行並負全責,台企會不對其交易安全、瑕疵擔保、交易糾紛、不實廣告或不法行為負任何責任。 (三) 台企會不保證台企會通路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及不中斷,亦不提供不受侵權、駭客攻擊、或電腦病毒攻擊之保證。 (四) 台企會有權利但無義務移除、修改或變更台企會通路刊登之資訊。如對於台企會通路之資訊有適法性或侵權疑慮,請通知台企會處理。 第七條、 會員義務 一、 會員有遵守本條款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二、 會員參與各項基本權益及特別權益應遵守各項權益中公告之管理規章及繳納費用之義務。 三、 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於參與台企會各項權益活動中公佈、散佈、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 不雅、猥褻、不法或侵害他人相關權益、權利或智慧財產權之言論或資訊。 四、 會員應確保留存於台企會之地址或電子郵件之正確,若有變更,會員應立即通知台企會。台企會以會員留存於台企會之地址或電子郵件為通知之發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達。 五、 會員如有違反本條所定之義務,台企會得視情節輕重停止其部分或全部會員權益或取消會員資格。如因而致台企會受有損害,會員應負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第八條、 個人資料 一、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會員同意台企會可能因下表需求必須取得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台企會將於營運期間內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應用區域為全球: 類別:姓名 資料類別:C001 蒐集目的為保會員資料正確性,以保障日後會員權益。 類別:身份證字號 資料類別:C003 蒐集目的:為保會員資料正確性,以保障日後會員權益。 類別:手機號碼及電話號碼 資料類別:C001 蒐集目的:為保會員資料正確性,以保障日後會員權益。 類別:電子郵件信箱 資料類別:C132 蒐集目的:為保會員資料正確性及會員信箱認證,以保障日後會員權益及寄發電子報。 類別:居住地址 資料類別:C001 蒐集目的:為保會員資料正確性,以保障日後會員權益及寄發活動實體獎品。 類別:出生年月日 資料類別:C011 蒐集目的:為保會員資料正確性,以保障會員日後權益。 類別:護照影印本 資料類別:C003 蒐集目的:為保會員資料正確性,以保障日後會員權益。 二、 會員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可就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 請求刪除。 第九條、 會員條款變更及轉讓 一、 台企會修改會員條款時,應於官方網站會務公告頁面公告相關事宜。 二、 會員於第一項公告後十五日內: (一) 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會員接受台企會會員條款變更之內容。 (二) 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會員對台企會終止本會員條款之通知。 三、 非經台企會之同意,會員不得將本會員條款權利之一部或全部移轉或讓與第三人。
*
帳號
*
密碼
再次確認密碼
*
會員姓名
單位名稱
職稱
性別
男性
女性
*
電子信箱
生日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935
1936
1937
1938
1939
1940
1941
1942
1943
1944
1945
1946
1947
1948
1949
1950
1951
1952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1964
1965
1966
1967
1968
1969
1970
1971
1972
1973
1974
1975
1976
1977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地址
請選擇縣市
基隆市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台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台東縣
花蓮縣
宜蘭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請選擇
*
電話
*
行動電話